股票加杠杆条件 深交所出手!恒大地产和许家印等多人被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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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资本局9月30日消息,深交所9月30日发布关于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交所决定对恒大地产给予三年不接受提交的债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或者挂牌转让申请文件的处分。
浦银安盛普兴3个月定开债券为债券型-长债基金,根据最新一期基金季报显示,该基金资产配置:无股票类资产,债券占净值比69.41%,现金占净值比0.06%。
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许家印、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对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财务总监潘大荣、恒大地产时任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潘翰翎给予公开认定十年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上述人员在认定期间内,除不得继续担任原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担任其他债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对恒大地产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许家印、时任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潘翰翎、时任总裁柯鹏及甄立涛,时任总裁助理兼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钱程、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股票加杠杆条件,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时任财务总监潘大荣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